尊敬的客戶:
您好!根據《財政部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財會〔2020〕12號)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和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財辦會〔2020〕21號)(以下簡稱《操作指引》)要求,現將本行函證業務相關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函證處理模式
本行函證業務采取計財運營部人工集中處理模式,來函可采取郵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達至總行營業部地址。
二、函證受理方式及材料
(一)采取跟函方式詢證的,應同時提交會計師事務所介紹信及經辦人員身份證原件,介紹信應包含被審計單位、函證經辦人姓名、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等信息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。
(二)采取郵寄方式的,則無需提供上述材料。
三、收費標準
按照《安圖農商村鎮銀行收費標準》本行將免收關于函證業務相關費用。
四、受理地址及聯系方式
函證受理地址和聯系方式
簡稱 | 地址 | 電話 |
安圖農商村鎮銀行 | 吉林省安圖縣明月鎮新安路153-6號 | 0433-5920063 |
特此公告
安圖農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8月1日